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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已实施 企业应和谐用工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由于发现新法中有不少条款都明显向劳动者倾斜,我市不少中小企业经营者忧心忡忡:合同签不签?应该怎么签?业内人士指出:《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对中小企业规范化特别是在员工待遇和员工福利等方面规范化的推进,也必然从宏观上促进民族企业的发展。


      企业面临危机


      中小企业主更关心的是:新法实施了,还能赚到多少钱?


      《劳动合同法》下的劳资新秩序形成后,企业员工整体工资水平无疑会大大超过以前。对于企业来说,这就意味着更高的劳动力成本。而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对于一些处于低端行业的企业来说,几乎是致命的。


      一些苗头已经逐渐产生。濮院一家羊毛衫加工企业,回家过年的职工得到了新法的相关信息后,回厂要求老板与之订立合同,老板权衡再三后拒绝了职工的要求,职工们愤然离厂,造成企业之前所接的订单难以完成。


      据有关人士分析,像这样的低端企业,如果继续违法用工,其违法成本将使企业难以生存;如果合法用工,则成本上升剧烈,使得他们依旧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


      企业间流行“潜规则”


      外来务工人员不愿意签合同怎么办?石门镇一家丝织厂老板朱叶坤正为此烦恼,合同准备好了,可厂里十多名外来务工人员就是不愿意签,原因是“不愿被合同束缚”。“不签合同是违法的。”朱叶坤很清楚这一点,他考虑,既然员工不愿签合同,那就得让这些员工签一份“保证书”,承认自愿放弃签合同一事。


      “这一做法有一定普遍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科盛林峰说,务工者稳定性差导致用工市场出现“潜规则”——有的员工不愿签,企业只好“出此下策”,而更多的是企业不愿意签,也不替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作为补偿,企业除付给员工核定工资外,再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目前,我市很多中小企业这样“明来暗做”。


      必须走规范化道路


      “这样的‘明来暗做’实际上是自作聪明。”盛林峰说,新法规定,一旦产生劳动关系,双方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即便签订了“保证书”,一旦发生劳资纠纷,所谓的“保证书”只是一页废纸,而此时企业要负担的违法成本是相当高的。


      业内人士指出,《劳动合同法》将如大浪淘沙,再度推动企业的规范化。企业必须明白,现在牺牲一部分利益,可以保证企业的长远利益。而如果说新法的出台会将一部分低利润企业淘汰出局,从长远来看,利远大于弊,因为只有这样,企业用工才会规范,工人收入才会真正增加,劳资关系才能真正和谐。


      《劳动合同法》正是产业升级的一道催化剂。企业要做的,应该是规范化用工,做好人力资源管理规划和企业发展规划,进行合法转型,以适应新法。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版 作者: 记者 黄 薇 编辑: 朱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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