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朐县九山镇于家沟村虹鳟鱼养殖户于化录,就某石料公司开采石料导致河水浑浊,使其所养虹鳟鱼大量死亡一事,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九山法庭受理后,及时召集双方协调处理,使原告被告很快达成了和解协议。
临朐县在涉农案件立案、裁决、执行环节上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在涉农案件立案手续上突出一个“简”字,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涉农案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口头立案、电话立案、书信立案、上门立案等方式,提高了立案效率。在办案程序上突出一个“快”字,组织法庭法官到辖区了解土地承包、宅基地、相邻权、山林权属等方面的纠纷,加大法庭巡回就地办案力度,并依托远程立案、电子印章等技术,当即收案,当即送达,当场调解,使简易纠纷得到即收即审即结。在执行上突出一个“尽”字,坚持依法穷尽执行。去年以来,共执结涉农案件638件,挽回经济损失7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