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和今年新进企业的100多名职工签订了新劳动合同。”桐昆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冯寅说,公司注重劳动合同的签订,如今企业合同签订率已经基本达到100%。据了解,今年1月31日是签订新劳动合同的最后期限,用人单位逾期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要承担违法成本。
1月份以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劳动合同法》和领取新劳动合同范本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特别多。劳动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就可以生效,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各企事业单位签订合同进行指导,要求他们约定最低工资标准,参加保险等内容,并不约定赔偿金等,从而确保劳动合同更加规范。
巨石集团人事部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企业不仅按照法律规定与职工们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还为全体员工参加社会保险。针对部分外来职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愿参保的现象,企业以《给职工的一封信》的形式宣传签订劳动合同、参保好处,动员职工,以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留住职工的心。
“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要交1000元赔偿金。”这种条文以前在企业用人的合同中屡见不鲜,但从今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的用人单位规定都属“无效”。为此,我市各企事业单位纷纷取消这一条款,想方设法留住企业职工。
“按每月1200元的工资标准虽然能招到人,但如何‘留人’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面对工人流失,桐乡市某绢纺有限公司总经理诸先生说,除了提高员工待遇、加强企业自身管理外,一些员工因为家庭、结婚等因素节后不返工,他们希望借助《劳动合同法》与员工签合同约束员工,为企业年后生产提供保障。同时,他也认为,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等的实施,企业要真正留住人才,必须立足于企业内部的科学管理,要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机会,为劳动者提供转岗、晋升等职业通道,让员工有一种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