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下午,由我市公安机关破获的近年来最大一起贩卖新型毒品案,经浙江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主犯韩宏伟(男,37岁,嘉兴市南湖区人)在嘉兴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6年4月,桐乡市公安局禁毒大队会同梧桐派出所,联手破获一宗特大贩卖新型毒品案(本报曾以“丈母娘身上搜出毒品600克”为题作过报道),摧毁了一个集进货、销售、吸食为一体的8人团伙组织。韩宏伟、钱丽、周铭、游阿四等人均是嘉兴市南湖区人,为方便贩卖毒品,他们在桐乡市区东兴街专门租起了房子。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从广州购买毒品至嘉兴后,再由专人负责送货到桐乡、海宁等地。韩宏伟的岳母王建萍在转移毒品时被抓,缉毒女警当场从其身上穿着的灰色羽绒服里缴获冰毒278.3克、K粉288.3克、含有可卡因的麻古2135颗、大麻8克,另有毒品调料30颗(粒)。
2006年12月12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韩宏伟死刑、钱丽有期徒刑8年,以转移毒品罪判处王建萍有期徒刑4年,其余5名同伙分别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韩宏伟等人不服,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桐乡开庭后,于2007年6月4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