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站·浙江在线 浙江新闻 图片 数字报纸 浙江网视 论坛 博客 数码冲印  繁 体 
首页 | 桐乡新闻 | 国内国际 | 图片频道 | 视听频道 | 政务公开 | 人文桐乡 | 专题栏目
概况 | 教育天地 | 财经纵横 | 房产家居 | 汽车时代 | 休闲旅游 | 生活健康 | 实用资讯
镇街频道梧桐 凤鸣 龙翔 濮院 乌镇 屠甸 崇福 高桥 大麻 洲泉 石门 河山 
新闻热线:88118696 在线投稿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内国际>国内·国际新闻
 最近更新
  • 浙江省排出十方面为民实事
  • 卡里莫夫宣誓就任乌兹别克
  • 民告官:县以上政府被告由
  • 杨洁篪会见美国常务副国务
  • 温家宝:改革开放一刻也不
  • 温家宝听取“211工程”
  • 奥运会火炬接力形象景观
    奥运会火炬接力形象景
    南极帽带企鹅
    南极帽带企鹅
    6只“狗明星”表演
    6只“狗明星”表演
    非洲“白狮王”落户南昌
    非洲“白狮王”落户南




    真诚与社会各界合作
    欢迎您提供新闻线索

    新闻热线 0573-88118696
    热线传真 0573-88192200
    投稿邮箱 txnews@zj.com
    联系地址 桐乡市振兴东路法院内
    邮政编码 314500
    QQ:188862831


    国家药监局:警惕手机短信非法药品广告

      中新网1月17日电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公众举报,称在收到的手机短信中,一种名为“海福康口服液”的产品被宣称经上千例肝癌、肺癌、胃癌、肠癌等中晚期癌症病人亲身验证:不扩散不复发不转移。经核实此产品不是药品。

      国家对药品有严格的管理规定,非药品不允许宣传疗效,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海福康口服液宣传内容涉嫌非药品宣传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已违反了国家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对利用各种途径宣传药品疗效的非法广告,应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管部门举报,谨防上当。二是患者在购买和使用药品时,应在医疗机构和药店内遵照医嘱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要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
    来源: 中新网 作者: 编辑: 沈正禹
       相 关 稿 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嘉兴日报-桐乡版”、“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8118696。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