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线路、时间、班次运行的扣10分,不按规定使用报站器报站的扣5分,不执行老年人乘车优惠政策的扣3分……”这是近日记者在桐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新制订的《桐乡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行业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中看到的内容。
城市公交客运行业与市民群众密切相关,但由于一直以来没有一个较为完善的考核机制,制约了城市公交客运服务水平的提高。从今年1月份开始,桐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订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城市公交考核办法,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交客运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两方面进行量化考核打分,与司乘人员的经济收入挂钩。每个考核方面实行100分制,每分5元。对考核不达标的客运业主将采取整改措施,经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准其复岗;对由于车辆责任发生服务对象人身财产伤害,以及服务态度恶劣等严重违规行为的,将责令所在企业辞退司乘人员。
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13条城市公交线路,82辆营运车辆。“新规”实施半个月来,由于服务质量等原因引起的投诉明显减少,“新规”有望进一步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市场秩序,保障营运安全,提供优质服务,从而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