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崇福某娱乐中心住宿时被抢走了2.5万元,我已经向派出所报了案,请你们帮我主持公道!”近日,崇福工商所接到安徽人屠某的投诉。
面对询问,屠某称5天前下午自己携带2.5万元现金入住崇福镇某娱乐中心客房部,没想到进房间不到1个小时,就有一伙人破门而入将他打了一顿,并抢走了他2.5万元现金。而在此过程中该娱乐中心却没有人出来制止。因为在住宿时受到了损失,他认为该娱乐中心应承担责任,所以请消协帮忙,要求该娱乐中心补偿他的钱并赔偿精神损失。
在了解过程中,受理人员发现,投诉人虽然言语比较激动,但明显带有酒意,且在一些细节的陈述上难以自圆其说:一会儿说是货款,一会儿又说是借款。受理人员随后到崇福派出所及该娱乐中心了解情况。
案件很快水落石出,原来屠某当天确实入住了该中心,入住后不久,有一河北人(与屠某不识)因为私人恩怨到该娱乐中心找茬,不想找错门,闯入了屠某的房间,两人也不明就理地扭打了一会儿。当时警察问屠某时,他并没有提被抢的情况。不想第二天,屠某却到崇福派出所报案称被抢了2.5万元,经调阅该娱乐中心录像,该中心老板称可以找到当日来找茬的河北人与屠某对质,但屠某却坚持不愿对质。在大量证据面前,屠某对2.5万元钱只字不提,转而提到无故被打,要求精神赔偿。消协人员当即终止了调解,并对屠某予以严厉批评。至此,屠某羞愧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