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了,其中明确无论用工长短都要签订劳动合同,而传统意义上的临时工今后将何去何从?
近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目前规范的规模企业劳动签订率约为95%,但多数中小企业,尤其是家庭式企业,合同签订情况一般。随后,记者调查发现,部分中小企业、服务业等对是否签劳动合同多持观望态度。
“一旦给职工签合同、缴保险,他们的‘身价’肯定要提升。”我市一家服装加工企业人事经理张先生说,目前即使按最低标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每月每人单位也要承担大约200元,同时个人还要承担近100元,对企业来说压力不小。
对于服务行业,员工流动性大,签订合同也存在困难。我市一保安公司负责人朱先生坦言,流动性大,即使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成为一张废纸。同时,签订合同让成本增加,势必有一部分费用将转移到雇主上。一名保安如果原本每月800元,假设雇主承担社保费用的一大半,月薪很可能涨到每月1000元。朱先生表示,他个人很希望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让员工队伍稳定,但他们愿不愿意签、雇主能否承受用工成本增加,目前都是未知数。
采访中记者发现,对于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也想法不一。来自石门镇的何师傅,在市区做小工,由于干活细致,一直很“抢手”,他明确表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听说签了合同,就要一直在公司干,不能随便请假,我家里还有老人和孩子,农忙时还得回去帮忙。现在这样自由打工很好,签了合同会受到限制。”何师傅说。
与何师傅形成对比的是,刚刚来到桐乡工作的小宋,非常希望单位与她签合同。她解释:“同样的工作却不能实现同工同酬,总觉得低人一等。”
对于临时工究竟该不该签、如何签劳动合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科副科长盛林峰建议各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他表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另外,用人单位也可以向新法中“劳务派遣”的内容靠拢,但具体怎么执行还要等待国家或地方政府出台实施细则或补充说明,对此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