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夜幕降临,在河山镇庙头村,村民们吃完晚饭后,都会三三两两来到村里新安装上路灯乡村道路上散散步,聊聊天,放松一下心情。而对于晚间出行的村民来说,道路装上路灯后,夜间出行就方便了许多,安全了许多。这是我市实施道路亮化工程后,村民们得到的真正实惠。
2007年,我市围绕“亮化、美化、硬化、绿化、净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思路,以解决农村群众夜间行路难为立足点,实施农村道路亮化工程。这一工程也得到了镇、街道和行政村的积极响应。我市还首创“村级路灯电费补助办法”,将村级道路路灯电费纳入附加费支出,由供电部门按照行政村人口情况给予电费补助。 感受路灯电费补助政策,庙头村村支书陆锦良感慨地说,路灯工程没让老百姓花一分钱,产生的社会效益却很大,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3个村在村级主干道安装了路灯,1697盏路灯照亮了条条乡村路,村级公路亮化里程近10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