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泰州市民政部门披露,截至去年12月底,全市共有9.7万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保障资金5678万元,同比增长40.5%。他们还特别提到,有2618人因家庭人均收入水平提高而主动退出低保行列。
“这2618人‘退出’原因是多方面的。政府变‘输血救助’为‘造血救助’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泰州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张阿晓告诉记者,有关部门通过组织再就业培训、开办小额贷款等措施,鼓励和支持帮困对象再就业或自主创业。各地同时还通过政府差额购买就业岗位、给予社保补贴等办法,鼓励用人单位招用“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2007年,泰州累计援助1320户就业困难家庭,其中285户“零就业家庭”中有315人实现就业。
不少低保户实现再就业后,主动要求退保,还有一些低保户因单位工资增加而主动要求降保。2007年11月底,原低保户李强找到社区干部说,“我现在已经找到了工作,收入足够维持正常开支,希望把我这份低保金发给更需要帮助的人。”
有的低保户家庭子女一就业,就主动退出低保。苏州工学院靖江籍毕业生小褚,父亲早逝,母亲改嫁,她和爷爷、奶奶相依为命。靖江市民政局和西来镇政府为她家办理了低保,每年可得低保金1200元。4年前,小褚考取大学,每月仅花150元生活费,课余时间还为学校送报纸、到餐馆洗碗。去年8月,她刚参加工作,就特地将一份退保申请书送到镇民政科。
张阿晓告诉记者,泰州对低保家庭中有大病、重病、残疾者,以及有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和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学生的家庭实行“分类施保”。泰兴市有近万名残疾人的家庭纳入低保,其中6100名残疾人享受“分类施保”,保障标准高于全市平均标准20%。目前,泰州市城乡低保实现了评审程序化、发放社会化、监督多元化,基本形成“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记者感言:向主动退保者致敬
“希望把我这份低保金发给比我更需要帮助的人。”这样的话语,出自一个普通的低保户,着实震撼人心。泰州有2618个低保户因家庭人均收入水平提高而主动“退出”低保行列。
这的确是一个令人鼓舞的好消息,它说明,社会救助体系所发挥的作用,又使2618个贫困人口渡过了难关。不仅吃低保的人数在减少,更令人敬佩的是这2618人的主动退出。
一增一减,一进一退,见精神。对确实有困难的居民,及时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各级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从“低保”群体分析,确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有劳动能力者。作为有劳动能力的社会一员,不论技术专长如何,都应以自己的劳动来养活自己,这也是社会正常生活秩序的基本要求。
退保者的可贵之处在于,一旦找到工作、走上致富路,就立即主动放弃政府资助,用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安排自己的生活。这是一个公民既懂得享受权利又懂得履行义务的具体体现。他们的精神值得所有市民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