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由现在的1600元提高至2000元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将由现在的1600元提高至2000元。记者采访发现,市民对此普遍表示高兴,也有部分市民认为新的起征点相对我市来说还是有些偏低。
得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的消息后,市民沈小姐非常高兴。沈小姐在市区某事业单位工作,每月收入1800多元,个税起征点上调至2000元后,就意味着她的工资收入不用再缴个人所得税了。她告诉记者,虽然每月只是少缴了十几元钱,还是要为这一贴近民生的调整叫好。
“个税起征点上调到2000元以后,每个月我们夫妻俩加起来就能少缴近100元税了,这对于我们这样的工薪家庭来说相当于又增加了一笔收入。”得知个税起征点上调的消息后,在市区某服装企业工作的于女士特别高兴,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个税起征点上调对她们这样的工薪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对于即将上调的个税起征点,也有些市民认为还是偏低了点。在某私营企业工作的陈先生就坦率地表示:“上调400元钱能有什么用啊?我每月的收入也就2000多元,每个月还有900多元的房贷要还。现在吃穿住行都在涨, 2000元的起征点还是低了些,应该再调高一些。”
在我市某农村学校任教已有4年的钱老师也认为,现在的工资还是觉得不够用,尤其是2007年,物价涨得比较厉害,伙食费涨,房租也涨。她向记者算了一笔账:每个月2000余元的工资扣这扣那,拿到手的只有1700多元。再去除房租费、伙食费等必需的开支,一个月实在存不了多少钱。记者了解到,在月收入2000元以上的工薪阶层中,很多人都认为,调整个税起征点对自己总有好处,可是按照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新的个税起征点还是不能与之相适应。
此外,多数市民还希望,在个税征收中对其计算和分类应更为清晰和简单,因为许多人对自己每个月的纳税金额都无法说清,向单位财务人员咨询也往往难以获得准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