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下午,市长朱海平主持召开市十四届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桐乡市2008年度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建设项目(草案)》、《关于桐乡市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桐乡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等议题。
会议指出,2007年我市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会议同意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进一步修改,在更大范围内征求意见,提请人大审议。
会议在讨论《桐乡市2008年度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建设项目(草案)》时认为,对于上年结转的项目,要优先考虑和安排资金,使其尽早建成并投入运行,发挥投资效益。要按照实事求是、合理安排的原则,切实做到有保有压,不搞一刀切,保证“建设一批、开工一批、预备一批、储存一批、研究一批。”要突出政府投资项目的公益性,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推动政府财政投入由一般基础设施建设转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并集中力量支持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键性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
会议讨论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与优抚工作直接相联的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市1996年公布实施的《桐乡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中确立的指导原则、基本内容、保障模式、运行机制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难以有效维护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基本权益。新制订的《实施办法》增加了定期补助人员的范围和相关优惠内容,提高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补助标准,将从根本上解决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问题。
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副市长林斌、周民、钱松华、费玉林,市长助理江锦松、朱光耀、沈济贤、李云飞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季强,市政协副主席潘家春应邀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