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设置专用职工餐厅,用餐座位不少于就餐职工人数的40%”、“建立企业职工互助保障资金,企业行政出资不少于职工出资总数的50%”……这是县总工会制订出台的《绍兴县企业职工生活后勤保障规范化管理标准》的主要内容。这是记者12月21日在全县生活后勤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生活后勤保障事关职工民生,是企业职工基本劳动经济权益的重要内容,为此,县总工会出台了《绍兴县企业职工生活后勤保障规范化管理标准》。《标准》着力推行食堂管理规范化、宿舍管理制度化、扶贫帮困经常化、职工之家标准化四项规范化建设,具体内容有25条,涵盖职工食堂、职工宿舍、职工文体、互助资金等涉及职工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标准》要求企业职工食堂要设置专用职工餐厅,用餐座位不少于就餐职工人数的40%,并要配备专门的食品贮藏和消毒设施;职工宿舍安排上,职工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企业职工互助保障资金由企业工会按《章程》规定操作,企业行政出资不少于职工出资总数的50%。
据了解,这个《标准》将于明年起正式推行,县总工会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分类进行指导,逐步在全县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