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与社会各界合作 欢迎您提供新闻线索
新闻热线 0573-88118696 热线传真 0573-88192200 投稿邮箱 txnews@zj.com 联系地址 桐乡市振兴东路法院内 邮政编码 314500 QQ:188862831
晚报曾经报道过桐乡市区梧桐大街的一家平价卖场为了促销,竟然将“三光政策”的广告招牌赫然高悬于店门口,引起了市民的不满。近日,桐乡市区鱼行街某品牌服装店门口,又打出了“通缉令”的字样来招募工作人员,来往的市民议论纷纷。 前天下午,记者在桐乡市区鱼行街的某品牌服饰店门口看到了一张制作精美的广告牌,标题为“通缉令”,下面写着“通缉”人员特征:“杰伦忠实粉丝,性格开朗外向,年龄18到25周岁,男女不限,如有符合条件者,请立即投案自首。”其实这是一则招工启事,店里的领班经理说,这张招工启事是她们精心设计的,因为她们经营的服装的代言人是周杰伦,于是她们想到了以周杰伦来吸引他的忠实粉丝来店里工作。该领班认为,她们贴出了“通缉令”后,还是很有成效的,很多人都要求来店里工作。那么用“通缉令”招工是否合适呢?店里的工作人员表示,她们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因为她们在通缉令三个字上打了引号。 市民陈女士在经过该服装店时,看到了“通缉令”招聘广告后表示还蛮有创意,以这样的方式很能吸引人。陈女士认为,广告无非就是要引起别人的注意,从而达到宣传的目的。而市民刘先生表示对此很厌恶,他认为这样的招聘广告很低级,通缉令本来是很严肃的说法,要想吸引应聘者,要靠真实、可信,而不是靠搞噱头,商家用这样的字眼招工,对应聘者也是一种很不尊重的表现。 《广告法》对商家的广告用语有严格的规定,然而有些商家却仍然通过玩弄文字,用言过其实和虚假的信息来欺骗消费者。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尽管在刊登招聘广告文本的表述上,目前还没有具体的限制性规定,但是将“通缉令”以及“投案自首”等文字写在招聘广告中显然是很不严肃的。公安部门表示,通缉令是属于司法部门专用的,只有针对案情重大的犯罪嫌疑人,公安部门才会发出通缉令,其他任何部门都不能随意使用。商家用“通缉令”方式来招聘员工,显然是不妥的。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嘉兴日报-桐乡版”、“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8118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