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张大妈在某公园向朋友陈述了一桩“称心事”, 她用硬币为小孙女打了副“金”手镯。引得在场其他大妈们一阵好奇,纷纷要求张大妈下次将“金手镯”带来“欣赏欣赏”。
据张大妈说,看到别人家的小孩子都“穿金戴银”很有面子,便琢磨着也要为自己的小孙女“打扮”一下。一次偶然的机会,张大妈听别人说可以用硬币打首饰,即使被别人偷走了也不会太心疼。于是张大妈兑换了11枚全新5角硬币,去了迎凤路的一家个体金店,打一只手镯。
日前,记者佯装要用硬币打一枚戒指和某个体金店店主攀谈起来,问及这种生意如何,他说:“用硬币打首饰的市民还是比较多的,5毛硬币打‘金’的,1元硬币打‘银’的。有一次十几个人结伴来我这里要求打首饰,不过这些人大多是有一定年龄的,从事服务行业的较多。”该店主还说,用硬币打首饰早几年还要多,现在市民家庭条件好了,不需要再以假乱真了。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市某银行工作人员介绍说,像市民张大妈这样的行为事实上已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市民发现这种打造或售卖硬币首饰的行为,可向银行和公安机关举报,有关职能部门将对不法人员进行调查,一经查实会严肃处理。
为此,记者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对各类打金店铺的应有监管,以杜绝此类不法行为在我市泛滥。同时,也奉劝那些爱幼心切的老人们,不要再损毁人民币,更不能以这种方式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