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市医保定点药店进行检查,发现桐乡市新华医药零售有限公司、桐乡市新华医药零售有限公司香山药店、桐乡市新华医药零售有限公司常春药店、桐乡市恒信医药零售有限公司、桐乡市恒信医药零售有限公司长寿药店、浙江东兴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濮院凯旋路药房和屠甸供销社医药商店7家药店在2007年间存在药品进、销、存建账不规范等现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其亮起“黄牌”,限期整改。
“医保卡成了购买非医保药品甚至是保健品的‘购物卡’是药店存在的最大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前不久,市民朱玲燕遇到一件不平事。那天,朱玲燕眼睛不适,欲到我市中华路附近的一家药店购买一瓶眼药水,进门时,看到一名男子正在购买某品牌眼药水,并拿出医保IC卡刷卡。朱玲燕便拿起同一种眼药水,看到药品说明正可治疗自己的眼病,就决定购买。没想到,在付款处,工作人员告知,该眼药水不属于医保范围。朱玲燕说起前一位顾客,工作人员便连声说,你看错了。回忆起此事,朱玲燕肯定地说自己没有看错。
来自屠甸的一位幼儿园教师告诉记者,没有熟人较难办到,毕竟药店的工作人员也不敢明目张胆。她还神秘地说,她班里一个孩子的爷爷在药店工作,为了“讨好”她,常常帮助她用医保卡购买保健品。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介绍,如今只认卡不认人的现象依旧存在。为了调查医保卡成为“公用卡”的问题,记者特地进行了暗访。在市区几家医保定点药店里,记者交换使用了一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两张医保卡。当记者掏出一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医保卡时,营业员说,照片对不上,不可购买。但更换了一张煤矿机械厂职工的医保卡后,营业员就同意了,并没有让记者出示病历卡。为什么两张医保卡遭遇如此不同呢?颇有经验的市民黄先生透露,由于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公务员补助,卡上的钱用完后,再自付一定数额的钱后还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报销,查得相对严格,而普通职工医保卡的钱用完就没有了,所以连填写病历卡的程序都省了。
据了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经要求接受“黄牌”警告的7家药店追回串换药品的全部违规金额,并分别对其处以限期整改、停止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售药服务3个月的处罚,整改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医保定点药店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