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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荣誉制度:让荣誉战胜物欲

           “我国将建国家荣誉制度”——人事部部长尹蔚民日前做了如是宣布,他还表示,国家将很快“启动行政奖励法、国家勋章法的研究论证工作”(12月16日《北京晨报》)。 

           这条新闻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句话,但在我看来,却透露了这样一条重要信息:国家试图通过更加制度化、更加权威的方式,来鼓励公民更多地去追求荣誉,而不再仅仅是追求物欲。这当然是值得期待的,也必然会对社会风气及核心价值的确立,产生长远的影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奖励人们的方式主要就是金钱。金钱不仅可以满足人们的物欲,还会成为人们的“奖状”,为其拥有者带来荣誉。这种状态最容易导致的一个偏差,就是金钱成了目的本身,人们为了得到金钱而不择手段,笑贫不笑娼成为一种普遍流行的社会风气。这种状况发展下去,我们就必然会进入一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糟糕状态,比如买不到安全的食物,生了病却还要受到医生的勒索,无辜地被警察罚款,等等。

           而设立国家荣誉制度,其意义就在于提出一套不被市场规则左右的价值体系,以疏导的方式,对这种状况进行矫正。国家授予荣誉的标准,主要不是金钱,而是那些表现出了高尚品质或作出了卓越贡献的人。一个人不必腰缠万贯,但只要他足够的高尚、正直、勇敢,只要他为国家建立了特殊功勋,他就可以获得国家授予的荣誉勋章,这枚勋章会使他比那些仅仅是有钱却对社会无所贡献的人,更能受到公众的尊敬。 

           建立国家荣誉制度,是当今世界各国的通例。比如在建立这一制度较早的英国,由国家授予的勋章,就达九级。一个佩带最高荣誉勋章“嘉德勋章”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人对他脱帽致敬,比一般的富豪要风光多了。 

           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国一直没有建立起自己的国家荣誉制度。目前我们对品德高尚、建功立业者的精神奖励,主要是由各个部门、系统或单位通过表彰、表扬、记功、嘉奖等形式进行的。这些办法也不能说没有效果,但在权威性和可比性上却远不如国家荣誉制度。这其中的原因就在于:各个系统、部门或单位在对其所属人员实行表彰表扬等精神鼓励时,所依据的标准往往是不统一的,而由国家建立的荣誉制度,对各种勋章的品类等级,评定程序,授予方式却有完整的制度化的具体规定,可以对不同系统、部门或单位人员的成就与贡献大小作出较为科学而公正的比较,并给以恰当等级的勋章。因此它能在人们心理上形成更大的可信感和满足感,获得这些勋章的人就能够同时获得所有国民的共同尊敬和认同。

           至于有些地方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当作荣誉授予那些有贡献的人,就更不应该了,因为代表、委员,都担负有严肃的政治责任,把这些当成一种纯粹的荣誉来使用,是对国家政治制度的一种误读。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未来的国家荣誉制度,最应该防止的倾向,就是走学位或学术职称的老路,变成有钱、有权就可以获得,最后弄得既多又滥,使代表荣誉的国家勋章变异为行贿或者滥用权力的标记——如果不能确保防止出现这样的情况,那国家荣誉制度,也就不要急于建立为好。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郭松民 编辑: 沈正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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