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福工商所接到消费者徐某投诉:自己新买的手机为假冒产品,要求店家全额退款。几天后,该所为消费者维护了合法权益。
日前,徐某在崇福某手机店以近16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手机,使用不久,发现该手机经常出现无故死机、手写功能失灵等故障。徐某怀疑质量上有问题,于是将手机拿到浙江省智能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检测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手机的产品进网许可证是伪造的。徐某遂向崇福工商所投诉,要求店主退款。接到投诉后,该所工作人员当即与店家取得联系,对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店方不肯让步调解失败。
最终,崇福工商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店主进行处罚,该店店主除了按消费者购买手机的价钱退一赔一外,还承担手机鉴定费、消费者来回路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34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