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视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顾政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沈建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闻金根、吴娟芬、曹荣金、沈德兴、沈季强等参加视察。
视察人员实地察看了河山、梧桐等镇(街道)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听取了市司法局局长莫建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汇报。
主任会议认为,近年来,市、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办事处)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比较重视,在财力物力上给予了一定支持,司法所基础设施有了改善,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主要表现在:基层司法所基础扎实、组织机构健全、硬件建设到位、规章制度配套、基础工作扎实。但由于受职能、机构、编制、经费等因素制约,还存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和困难,与新形势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主任会议指出,市人民政府及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基层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实行司法局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要进一步完善司法所保障机制,确保业务用房、办公室配备、财政资金安排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配好力量,集中精力,加强教育,严格管理;要进一步强化司法所的工作职责,在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扎实开展“五五”普法、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归正人员和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等方面上下功夫,为建设“平安桐乡”、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