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洲泉镇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朱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咨询,他看到《嘉兴日报•桐乡版》上一篇《最低月工资标准上调为750元》的文章后感到疑惑。他说自己是该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几年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他问:“我们和最低月工资有关吗?”为此,记者走访保安、收银、家政等行业的市民,却得到一个令人惊讶的答案:最低工资不关他们的事。
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2月4日中午,在某单位门口,记者与3名保安攀谈起来。当询问有关最低工资的问题时,他们称并不知道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概念。一名本地的保安说,他们在外打工三五年了,干保安每天工作9个小时,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也没有津贴、福利。他们说,每月工资仅550元,日子过得很拮据。
采访中发现,如建筑工人、收银员、保洁员等人群,收入均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超时工作没有加班费
来自河南的刘玉林在经济开发区一服装企业工作。他说,自己每天早上7时30分上班,常常加班到晚上10时、11时才下班,中午休息1小时,全天工作14至15个小时。由于工资是计件制,所以工资一般为1200元至1300元,无所谓加班费、津贴。
记者粗略一估计,刘玉林每周双休日加班、每天加班6小时,扣除加班工资,他实际的月工资不到500元。刘玉林无奈地表示:“我们是计件制,要想多挣钱只能多干活。”
为何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国家规定了公司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老板为何还这样做呢?一名餐饮业老板说:“我给员工的工资确实低于国家最低工资标准,我这家餐馆每月的房租、水电、卫生等收费加起来,也是不小的数目。自己也就勉强糊口,哪能发出更多的钱?”就是在刘玉林所在的服装企业中,企业负责人钟先生认为,厂里已经免费提供中餐、晚餐和住宿,工人加班是自愿的。
据了解,今年9月1日开始实行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上调,涉及所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只要存在劳动关系,都与最低工资标准有关。如果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向劳动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