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3万多失地农民中,有一部分人是以店面房换保障的。在土地征用之前,他们主要依靠土地生存,失去土地也就意味着失去收入来源。这些失地农民搬进新村后,本以为靠着住宅房、店面房出租,能获得一笔不菲的固定收入,然而有时候房子不一定租得出去。而这部分人自身文化程度又不高,缺乏专业技能,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家住城南村振华小区的失地农民沈月仙,2002年土地被征用后,她家造起了一套宽敞的住宅,还分到了一块100平方米的店面房地基。2006年3月,店面房造好了,本以为这些房子将每年为自己带来一笔可观的租金收入,保障晚年的生活,然而一年多时间过去了,由于位置偏僻,至今还未租出去。沈月仙说:“真羡慕那些选择养老金安置的失地农民,老了有养老金作保障。”
“店面房”与“养老金”:后者更适合失地农民
沈月仙说,像他们这样以店面房安置的失地农民,都是指望着店面房能够产出“效益”。 “期望越大失望越大,至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房子也没有租出去。现在儿子做了生意,干脆就把这两间店面作了仓库用。”沈月仙说起来有点无奈。据沈月仙介绍,她这一排总共有10户人家20间店面房,楼上或多或少都能租出去几间,但底楼的店面房能够租出去的少得可怜。
期望变成失望。53岁的沈月仙在一家小企业的食堂烧饭,老伴给别人打工,两个人加起来一个月才1000多元的收入,除去日常开销就所剩无几了。而像她这样的条件,跟村里那些没有工作的人比还算是不错的。沈月仙说,有好多家庭为了造起那两间店面房都借遍了亲戚朋友,结果却租不出去。
据了解,振华小区内有不少失地农民都是靠借钱来造店面房的,本指望着靠出租能收回“成本”,现在事与愿违,不少失地农民只得出去打工,将所赚来的钱用来还债。沈月仙家是我市最后一批以店面房安置的失地农民之一。之后失地农民的安置方式都是采取以“土地换保障”的形式。比较前后两种不同的安置方式,沈月仙认为,店面房安置对于资金宽裕的农户来说肯定是好的,毕竟城市在发展,房子以后肯定会升值。而“以土地换保障”的安置方式则更适合于大部分失地农民,每月固定的养老金可以让老人们安度晚年。
子女不孝:失地农民更要掌握生存技能
梧桐街道安乐村调解员沈海龙认为,目前我市的这些失地农民中,个别子女的不孝对失地老人造成的伤害更是致命的。去年,该村一位姓姚的失地农民因子女赡养纠纷找到了沈海龙,反映两个儿子把他和老伴当皮球一样踢来踢去,一个都不愿意赡养他们。
“矛盾开始至调解结束长达3年时间,这段时间里,幸亏老人每月有了464元的养老保险金才不至于出现生存危机。”沈海龙认为,为了更好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更应该让他们去学会一种生存技能。但是据他了解,目前正在该村开展的失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参加的失地农民并没有想像的那么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副主任张绪江说,从2004年起,我市就开展失地农民就业技能培训,一开始这些失地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并不高,因为年轻人都要工作,而老人则要留在家中照看小孩子、料理家务,白天根本没有什么人参加。针对失地农民的实际问题,劳动保障部门改变了培训方式,把培训时间安排在晚上,有时直接“送培训上农户家”,而且还增加了实用性更强的培训种类,如:烹饪、面点师等。至今劳动部门总共发放了8000多份免费培训券,参加培训的人数有4000余人,培训比率为50%。
为了更好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我市也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在2002年之前的一期、二期征迁工程中,失地农民可以享受100平方米的店面房安置,用于出租或自己经营;在三期征迁时,失地农民统一参加养老保险,到规定年龄后每月可拿养老保险金。据了解,我市的2.63万失地农民中,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已有7400多人。
在采访时记者了解到,一部分失地农民认为他们的后顾之忧就是造了房子之后租不出去,另一部分则认为是失地农民中年纪较大的人员缺乏技能找不到工作。那么如何解决这些后顾之忧呢?长期从事调解工作的沈海龙认为,这些其实都不能算是后顾之忧,因为针对以上两个问题,政府都已经替他们铺平了道路:政府提供土地建造店面房,那么如何让这些店面房租出去则需要房主自己出谋划策,有些可能因为地段好容易租出去,而有些比较偏僻的就要懂得自己经营,正所谓“师父领进门,修行靠自身”就是这个道理。再则,政府之所以考虑到失地农民中的“4050”人员失了土地之后可能会因缺乏技能而找不到工作,所以从2004年开始举办大规模的失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目的就是让他们学会一技之长,以更好更快地适应城市的生活,但往往很多人因为家庭原因不去学、不想学。所以要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在政府、社会提供机遇的时候,自身也要把握好机会,逐步走出一条失地农民特有的致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