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关怀党内弱势群体,体现党组织对广大党员的深切关怀,帮助全县生活困难党员走出困境,博兴县日前成立了“困难党员救助服务中心”。
为帮助全县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博兴县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困难党员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本着“立足实际、多措并举”的原则,建立困难党员救助基金。资金来源采取多种形式筹集:财政每年按一定比例拨付;县留存党费每年列支10%;党组织及党员募捐;协调企业及其他民间组织、团体、个人捐助等。
《意见》规定了救助困难党员的形式与标准。救助形式主要有两种:节前救助活动,由县困难党员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拟定方案,经组织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其他救助,采取个人向所在支部提交书面申请,所在党支部通过民主议政日活动会议讨论、公示,基层党(工)委入户调查预审,县困难党员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入户核查、审批、拨付救助基金的程序施行。节前救助对象主要是生活贫困的老党员,救助金额一般为400元;因病、因灾或发生意外重大变故导致生活贫困的党员,视情给予600元-1000元的一次性救助;因子女就学等客观原因造成贫困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600元-800元的救助。
截至发稿,社会各界累计为困难党员救助基金捐款60余万元,困难党员的档案整理和救助资金发放的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