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镇人唐林(化名)在为亲人办理丧事燃放爆竹时,导致左眼被炸成永久性失明,而生产爆竹的厂商为躲避责任则不见人影。一年后,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唐林终于拿到了7.5万元赔偿金,为自己讨回了说法。
去年12月3日,乌镇工商所接到唐林投诉,了解到其在为亲人办理丧事燃放爆竹时,被劣质爆竹炸伤了左眼。执法人员立即兵分两路调查情况。在出事现场,执法人员获悉当时唐林点燃的爆竹引线燃烧速度极快,致使其来不及逃到安全地方而伤及左眼。另一路执法人员找到了尚未销售的同批号爆竹,从店主提供的进货台帐查得此批爆竹来自安徽省郎溪县梅竹镇的张玉生。
为顺利找到张玉生,店主打电话给他以要货为名要求其再来一趟。12月11日,守候的执法人员成功拦住了张玉生。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张玉生是合法烟花爆竹生产商,在没有确凿证据,且张玉生也同意暂时垫付1万元医药费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只能放人。
经过医院诊断,唐林被确诊为左眼永久性失明,伤残指数8级。当时燃放的烟花也被鉴定为不合格产品。而当初张玉生垫付的医药费远远不够治疗费用,唐林电话联系张玉生,他却推托有事无法前来。工商执法人员会同乌镇派出所民警两次到安徽也没找到张玉生。最后决定由当地相关部门配合查找张玉生下落,今年10月31日,当地公安部门打来电话称其已回家,并留置在当地派出所内。最后经过协商,生产厂家张玉生和销售商共赔偿受害人唐林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