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市公路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全市各镇、街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这也标志着从现在起,我市所有的农村公路有了专职“管家”。
随着我市交通事业的不断发展,乡村道路建设发展迅猛,全市现已建成农村公路1299.15公里,对全市的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然而长期以来,由于道路管理责任不明确,缺乏专门的农村公路养护机构,使得部分乡村道路路况变差,交通安全隐患越来越严重。
今年是我市实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第一年,5月份,市人民政府公布了《桐乡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并于7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管理职责,全市农村公路按乡镇实行分段管养,负责辖区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同时,市财政每年安排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补助资金,乡道每公里不低于5000元,村道每公里不低于2000元,并将补助资金的兑现与养护工作实绩挂钩。为此,市交通局专门出台了《桐乡市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考核的主要内容是管养机构,人员配置和经费落实,路产路权维护,管养范围内的工作。
有了这一系列的政策保障后,各镇、街道积极行动起来,纷纷成立了专门的管理养护机构以及专业的公路养护队,使长期“失养”的农村公路有了专职“管家”。我市农村公路面貌焕然一新,路面整洁了,绿化变漂亮了,公路上乱堆放、抛洒等现象得到了及时制止。而最重要的是,实行定人员、定路段、定标准进行全面养护后,一些坑坑洼洼的路面得到了及时修复,从而减少了交通事故隐患。
为确保我市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顺利实施,提升全市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水平,市公路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监管的作用,对各镇、街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共评出了优秀、合格和基本合格3个等级,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求及时整改。从而,使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路政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个良好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