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市民李先生碰巧在农贸市场找到了自己一个月前丢失的自行车,不一会儿“车主”章小刚(化名)买菜出来,经过一番交涉,章小刚只得将车还给李先生,他无奈地说:“当初贪便宜,花30元向一个外地人买了这辆车。”
在桐乡,类似这样因私下进行“二手交易”而带来损失的事件并不鲜见,小到自行车,大到汽车、房屋,都存在不安全因素。据了解,目前市场上所存在的民间“二手交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买卖双方通过中介认识,继而再跳开中介,私下交易;二是双方自主寻找买卖双方。
我市一家砖瓦厂的老板陈先生就吃过这样的“哑巴亏”。去年,他经朋友介绍,以2.8万元买下了一辆七成新的桑塔纳,证照齐全,这一价格比陈先生的心理价位便宜许多。“这种车一般要卖到3万多元,算下来便宜了几千元。”不久前,陈先生开着车到外地办事,不料出了一点小小的事故,经交警一查得知,这辆车不仅牌照是假的,还有违法事故尚未处理,而且怀疑这辆车是赃车,便扣下了这辆车。陈先生回到桐乡后,质问自己的朋友,朋友说,卖主也是刚刚结识的,等到寻找那位卖主时,对方早已失去了踪影。
去年年底,市民江先生在某公司看房时,巧遇前来登记房源的何先生。一个要买,一个要卖,两人一拍即合。为了省下中介费,两人遂私下成交了一套建筑面积为67平方米、总价15万元的二手房。交付买房钱时,何先生才道出自己的房产证已经丢失,但还是拍着胸脯要对方相信房子是自己的。江先生在他的房内看到摆放的都是何先生一家的照片,向邻居打听也确实是何先生的,才放心地交付15万元。而正当江先生请来装修公司将房子粉刷一新时,突然一名女子上门了,并称这套房子是属于她的。此人正是何先生的妻子。原来,何先生已经与妻子离婚,法院将房子判给了妻子,何先生不满法院的判决,趁妻子出门的时间,偷偷将房屋卖掉。
除了房子、车子,民间私下交易的首饰、手机、电器等,皆有因交易双方事先考虑不周,约定不明,事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的。业内人士指出,“二手交易”最好找知名度、信誉度高的中介公司,如要私下交易也应考虑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