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要对教育收费、出租车价格等项目进行价格调动,需要先把这些项目的成本“晒”出来进行监审。记者从湖州市 发改委获悉,根据省物价局日前新出台的一项规定,从今年11月1日起,我市将对机动车停车、物业服务、经济适用房等13个项目的政府定价或者调整价格实行成本监审制度,从而使今后价格的调整更为科学化。
据介绍,此次监审项目内容具体包括幼儿园、普通高中、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公办教育培养成本,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高等职业教育等民办教育培养成本,城乡供水成本,污水处理成本,城乡公共交通(含船渡)营运成本,机动车占道停车的服务成本、出租车营运成本,高速公路通行经营成本,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的销售成本,垃圾处置服务成本,普通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成本,旅游景点经营成本,经济适用房及专项用房的开发成本等。
据市发改委介绍,从11月1日起,属于这13个需要成本监审的商品和服务,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时,价格主管部门可按照规定依法开展成本监审,未经成本监审的,不得制定或调整价格。此外,根据规定,制定暂未列入上述成本监审目录内容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时,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按照定价权限实施成本监审。
据了解,我市发改委价格与成本调查队从2003年起,就已逐步开展对城乡供水成本、污水处理成本及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成本等成本监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