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我市召开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会议。会议公布了部分行政区划调整范围、人事安排及相关政策问题的处理情况等。
我市现行的镇乡、街道行政区划格局是在2001年行政区划调整后形成的,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快中心城镇的培育,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部分区域行政区划设置逐渐暴露出了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市工业化、城市化、新农村建设的进程。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并报省、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决定实施部分镇乡、街道行政区划调整。
此次区划调整范围如下:撤销同福乡建制,并入凤鸣街道,凤鸣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现同福乡政府所在地。调整后的凤鸣街道区域面积58.6平方公里,人口5.14万,下辖14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居委会;将屠甸镇桃园村划归梧桐街道管辖。调整后的梧桐街道区域面积90.75平方公里,人口12.44万,下辖17个行政村和13个社区居委会;调整后的屠甸镇区域面积42.27平方公里,人口2.95万,下辖8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居委会;将乌镇镇西浜村划归濮院镇管辖。调整后的濮院镇区域面积64.71平方公里,人口4.6万,下辖14个行政村、5个社区居委会;调整后的乌镇镇区域面积67.48平方公里,人口5.72万,下辖17个行政村、3个社区居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后,李云飞任凤鸣街道党委书记,葛柏金任凤鸣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机关工作人员(含聘用干部)现有身份不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市委组织部、人事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统一调配。合并后的凤鸣街道将保持原有集镇的功能,区域内现有的派出所、工商、土管、城管、邮电、银行、学校、卫生院、敬老院等单位原则上暂维持原布局不变。
市委书记费建文在会上要求,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重大意义。实施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中心城区集聚的迫切需要,是适应桐乡发展的重大选择;精心实施,确保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圆满完成。要强化领导,做细工作,严肃纪律,实现平稳过渡;奋发有为,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展开各项工作新局面。行政区划调整后,要及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迅速进入角色开展工作,市级各部门要强化服务功能,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海平主持会议。市领导顾政宇、池晓明、沈海明、张林洪、王蕾、蒋惠玲、李建平、钱松华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