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站·浙江在线 浙江新闻 图片 数字报纸 浙江网视 论坛 博客 数码冲印  繁 体 
首页 | 桐乡新闻 | 国内国际 | 图片频道 | 视听频道 | 政务公开 | 人文桐乡 | 专题栏目
概况 | 教育天地 | 财经纵横 | 房产家居 | 汽车时代 | 休闲旅游 | 生活健康 | 实用资讯
镇街频道梧桐 凤鸣 龙翔 濮院 乌镇 屠甸 崇福 高桥 大麻 洲泉 石门 河山 
新闻热线:88118696 在线投稿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内国际>国内·国际新闻
 最近更新
  • 驻伊美军在伊北部查获大量
  • 捷克召开美国雷达反对者会
  • 美最早可能于明年启动美朝
  • 俄专家称:日本应离开美国
  • 巴基斯坦俾路支省发生炸弹
  • 普京签总统令 归还退役老
  • 十七大闭幕会
    十七大闭幕会
    万人同演“福寿操”
    万人同演“福寿操”
    T台搭在沙丘上
    t台搭在沙丘上
    东京国际电影节开幕
    东京国际电影节开幕




    真诚与社会各界合作
    欢迎您提供新闻线索

    新闻热线 0573-88118696
    热线传真 0573-88192200
    投稿邮箱 txnews@zj.com
    联系地址 桐乡市振兴东路法院内
    邮政编码 314500
    QQ:188862831


    中国劳动保障将全面"布控"

         看到新的《劳动合同法》,小谢的“担心”多过“欢喜”。她是一家公司的新员工,“害怕企业对我们‘压榨’得更厉害。”

      记者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从2008年开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开展大规模的“劳动监察”,届时,一套具备24小时监控能力的“全天候”体系将被建立起来。与此同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下称“劳仲法草案”)10月下旬将首次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国内地的劳动用工制度正在面临有史以来最为严格的全面监控。

      监察24小时

      小谢在认真阅读了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之后反而更加担心了,“企业效益并不是很好,每年签合同的时候对上保险的事情,老板总是推三阻四,现在这个法律可能让企业的成本更加增加了,我很担心,今后老板更不会给我们上保险了。”她说。

      “我现在在全国各地给企业培训、讲课,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企业的用工成本大概增加30%~40%”一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士说,“但是从今年年底开始,我们一定完成全国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置换。”

      显然,在此情况下,企业再想规避《劳动合同法》已非易事。上述人士进一步透露,劳动保障部门要在新法实施之后,对用人单位实行24小时监控。具体的做法就是要求用人单位向当地劳动部门汇报,然后由当地劳动部门派人检查,不排除每48小时检查一次也就是每隔一天查一次,从而加强监控密度。

      网格化的监察方式将成为主导。所谓网格化,即是指将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网格化监察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实时采集和监控网格内用人单位的用人情况。不给员工上保险、试用期的约定、经济补偿金、最低工资保障、工资的支付、维护休息休假的权利、劳动安全卫生保障,将是监察重点。

      “很有可能明年开始搞全国劳动监察,抓违法典型,抓住典型劳动争议案例,以便检查地方政府的某些行政不作为。”一位参与劳动保障部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对记者说, “因为各地方还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再立法,这就牵扯到具体的实施。”他说。

      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向记者表示,为了贯彻法律,明年肯定对于法律的执行采取一定的措施。

      仲裁立法

      “员工在出现劳资纠纷的时候一定要注重诉讼时效的问题。”采访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人士特别强调,“当然,随后我们的‘劳仲法草案’正在准备审议,而草案中有望把原来60天的诉讼实效,改为2年,这就与《民法通则》接轨并保持了一致。”

      但无论如何,可以肯定的是,“劳仲法草案”要侧重调解。草案起草阶段,就有关专家指出,我国自1987年恢复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以来迄今已20年,伴随劳动关系的发展特别是劳动争议多发阶段的来临,以“一调一裁两审”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亟待创新发展。

      目前正是立法的关键时期,究竟是制定统一的劳动争议处理法,还是把诉讼和其他环节分离立法;劳动争议处理究竟是向行政化发展,还是向民间化发展,都将对今后劳动争议处理效能乃至劳动关系的和谐产生深远影响。

      因此,“劳仲法草案”有望把原来的一调一裁两审制,改成或裁或审,调解前置。当然,这些都在准备审议阶段,还没有最终确定。

      此外,“劳仲法草案”还在体系上对原有法律作了重大调整。据透露,在草案阶段,就有提议把劳动争议调解部分交给企业自治,形成企业、工会、劳动局三方的争议解决机制。
    来源: 中国经营报 作者: 李媛 编辑: 陈涌庭
       相 关 稿 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嘉兴日报-桐乡版”、“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8118696。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