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站·浙江在线 浙江新闻 图片 数字报纸 浙江网视 论坛 博客 数码冲印  繁 体 
首页 | 桐乡新闻 | 国内国际 | 图片频道 | 视听频道 | 政务公开 | 人文桐乡 | 专题栏目
概况 | 教育天地 | 财经纵横 | 房产家居 | 汽车时代 | 休闲旅游 | 生活健康 | 实用资讯
镇街频道梧桐 凤鸣 龙翔 濮院 乌镇 屠甸 崇福 高桥 大麻 洲泉 石门 河山 
新闻热线:88118696 在线投稿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内国际>强县新闻
 最近更新
  • 嘉善:提前3个月完成引进
  • 太和:"一村一品" 推进
  • 乐清:迅速落实灾后防疫措
  • 高港:开建电子政务网
  • 太仓:一个乡镇农技站的“
  • 德保:综合发展向工业大县
  • 苏州独墅湖隧道竣工通车
    苏州独墅湖隧道竣工通
    世界名猫纽约争“王”
    世界名猫纽约争“王”
    世界夏季特奥会闭幕
    世界夏季特奥会闭幕
    贵州“独竹漂”
    贵州“独竹漂”




    真诚与社会各界合作
    欢迎您提供新闻线索

    新闻热线 0573-88118696
    热线传真 0573-88192200
    投稿邮箱 txnews@zj.com
    联系地址 桐乡市振兴东路振东大厦4楼
    邮政编码 314500
    QQ:188862831


    萧山:城管集中为狗办理“身份证”

      犬类管理中心开通热线电话82657199,方便市民咨询

      9月1日,区政府正式下发了《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如何为狗狗谋求合法的身份,成了养犬人关注的话题。昨日下午,区政府专门召开犬类管理工作会议,就限养范围、办证、收费等细节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

      主城区为重点限养区

      据了解,犬类规范管理工作首先从主城区、开发区、湘湖旅游度假区开始,并对限养区做了明确的划分。那么,哪些地区属于重点限养区,哪些属于一般限养区呢?

      记者从区城管执法局了解到,重点限养区是指,主城区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也就是东至通货路,南至南环路,西至风情大道,北至北塘河(其中尚未达到城市化管理标准的区域,仍按一般限制养犬办法处理)。一般限养区是指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地区。

      主城区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我区重点限养区准养犬种共有33种,分别为:北京犬、西施犬、玛尔济斯犬、巴哥犬、丝毛梗犬、喜乐蒂、雪纳瑞、贵宾犬、英国猎兔犬、迷你杜宾犬、可卡犬、巴吉度猎犬、吉娃娃、博美犬、拉萨犬、日本仲、卷毛比雄犬、中国冠毛犬、查理士王小猎犬、日本璜犬、猎肠犬、西高地白梗、日本狐狸犬、万能梗、蝴蝶犬、约克夏梗犬、苏格兰梗、西藏璜犬、意大利灰猎犬、布鲁塞尔猎犬、猎狐梗、威尔斯柯基犬、史宾格犬,以及上述33种犬之间繁衍的犬。

      重点限养区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指成年犬身高在45厘米以上,身长在60厘米以上)。

      对于重点安全保卫单位或科研单位因保卫、科研需要确需养犬的,须凭该单位上级部门的证明材料,经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同意后,报区犬类主管部门批准。

      明日起至年底集中办证

      从明日起到12月31日,区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城管执法、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实行集中办公,以方便养犬户接受犬只检疫,办理《养犬许可证》。记者为你先行打探了办证具体流程:

      申请养犬人员购犬后,凭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镇、街道或区城管执法局犬类管理中心(西河路115号)领取申请养犬登记表,在所在社区(村)、镇(街)审核同意后,携犬只并随带相关材料到区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免疫接种、接受检疫,并领取《犬类免疫证》。申请人领取《犬类免疫证》5天内,携犬只并随带《犬类免疫证》等相关材料向区城管执法局犬类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养犬许可证》。

      区城管执法局犬类管理中心在接到养犬申请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会核发《养犬许可证》和犬牌。对不符合条件的,会给出书面答复。

      养犬要缴纳管理服务费

      经批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还须缴纳管理服务费。具体规定是这样的:重点限养区内(不包括尚未达到城市化管理标准的区域)每只犬第一年为1000元,以后每年度为500元;一般限养区内每只犬第一年为600元,以后每年度为300元。一般限养区内若有犬只转移到重点限养区饲养的,应当符合重点限养区的养犬条件,自转移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补交管理费差额。

      据了解,区城管执法局犬类管理中心在办证期间开通了热线电话82657199,方便市民咨询。

    来源: 萧山网——萧山日报 作者: 记者 陆丽萍 通讯员 瞿婷华 编辑: 朱方红
       相 关 稿 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嘉兴日报-桐乡版”、“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8118696。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