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2次主任会议,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顾政宇,副主任闻金根、吴娟芬、曹荣金、沈德兴、沈季强、孙琦出席会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跃,市人大常委会正县级干部胡生良等列席会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原则,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着力点,认真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涉及范围广、监督难度大、法律要求高,需要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取得更大的成绩。
会议指出,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利于维护法律权威,实现公平正义;有利于加强司法监督,提高审判水平;有利于保障群众权益,建设和谐社会。市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营造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良好环境,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争取人大的监督,争取法院的配合,争取社会的理解,提高社会知晓率;要进一步增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监督实效,把严重损害国家公共利益、严重侵犯社会弱势群体利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裁判不公的案件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作为检察工作监督的重点,提高监督质量;要进一步探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有效途径,拓宽新领域,提高办事效率;要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化解矛盾、服务大局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民事行政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