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为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管理,制定了五项制度,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全县所有学校必须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各学校配备了收费监督咨询员,具体负责教育收费咨询监督工作,及时向家长和学生提供教育收费政策和信息,监督学校的收费行为,主动向物价局、教育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反馈学校收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二是落实收费审批制度。除"一费制"及其他批准的代办项目外,凡学校组织外出时向学生收取的费用,都必须填写《审批备案表》,向县科教局进行申报,申报批准后方可进行收费。
三是落实收费预告制度。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一费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其他面向学生经营的服务性商品和服务,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实行收费预告,严禁学校强制学生购买和使用。
四是落实收费检查制度。每学期县纪委监委都要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县所有学校进行普遍查、预防查、及时查、交叉查的"四查"收费检查,及时解决处理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把学校收费工作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五是落实价格服务制度。通过印制通知单、家长信、宣传横幅等多种方式,把"价格服务进校园制度"向师生和家长进行广泛宣传,把收费的有关政策、信息、规章制度、监督举报电话都进行公示,拓宽了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的监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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