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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倍征收排污费
●责令停产时停水停电
●整改期间停批用地
●金融手段限制违规企业
●无法达标停业关闭
●决策失误一票否决 “74个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中仍存在131个污染源,其中工业污染源有71家。建德60多家中小型化工企业、富阳近400家造纸企业排放的大量污水排入钱塘江,萧山印染、染化企业废水经潮水顶托回流,都直接影响饮用水安全。”昨天,杭州市全面打响了污染减排攻坚战。“对屡次违法排污企业一律按照法律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加倍征收排污费。”面对众多企业,杭州市市长蔡奇严正告诫,“我希望大家不要打擦边球。” 翻开手边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杭州市污染减排工作力度的实施方案》,一条条铁律让人肃然。只要企业排污超标,杭州动用的不仅仅是环保部门的力量,工商、电力、水利、城管、国土、金融等各部门都将连锁做出反应,让违规企业得不偿失。 制定禁批企业目录 当前,杭州市的污染减排面临着四大问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不快,环境监管能力偏弱;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尚未彻底清除;上游流域性外来源污染日趋严重,近年来钱塘江正经受着严峻的考验;农业农村污染严重,未经有效处置的生活污水与养殖废水加剧了两大流域的水环境污染。 根据省政府的政府工作报告,今年,杭州市必须完成COD减排6550吨,SO2减排4760吨,削减量分别达到4.5%和4.6%的目标。 为此,杭州市发改委将在9月底前明确禁批产业目录,对现有减排任务未完成的区域,确保做到“先整治、后审批,先控制、后发展”;对不能按规定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和没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9月底前,杭州市经委还要拿出全市淘汰高能耗和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目录,加快淘汰小印染、小造纸、小化工、小冶炼等落后生产能力。 各部门联手治污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排污企业一律按照法律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并加倍征收排污费。同时通知当地政府对违法企业立即下达限期整治通知,对无法按时完成限期整治任务、无法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当地政府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予以关闭或停业。环保部门对检查发现的违法排污企业要进行跟踪管理,直到该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或关停转迁为止。 在企业限期整治期间,市发改委、经委、环保等有关部门一律停批该企业的新、扩、改建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停批用地指标。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企业的排污许可证。 市环保局要将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工商、电力、水利、城管等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在企业年检、用电、用水等方面采取措施,配合环保部门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整治。对责令停产停业的,有关部门要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予以配合。 市金融办接环保部门通报后,及时对有关银行进行贷款环保风险提示,用金融手段限制环境违法企业发展;各有关部门在评优创先工作中对违法排污企业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国土资源、税务、质监、经委等有关部门要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相关政策进行梳理,已有优惠政策的一律取消。 尽快建成在线监测装置 市级重点排污单位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尽快建成在线监测装置,与市环保局联网。循环硫化床锅炉的在线监测装置更要尽快安装并投入使用。县级重点排污单位,也要抓紧安装在线监测装置,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决策失误一票否决 市纪委、监察局将加强环境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对执行不力的相关负责人作出处理;对决策失误导致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对不按期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政府和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行政责任。 本报记者章晴 附件 2007年年底前建成并运行的治污工程 萧山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萧山义桥、衙前、瓜沥、益农、党湾、党山等城镇生活及工业废水管网工程;余杭区塘栖、余杭、良渚三组团污水处理厂;富阳市春南污水处理工程、富阳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春江污水回用工程二期工程、灵桥集中污水处理厂;建德市梅城污水处理厂、城东污水处理厂、建德乾潭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寿昌);临安於潜镇污水处理厂;桐庐富春江镇污水处理厂、桐庐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桐庐分水镇污水处理厂;淳安县千岛湖镇污水处理厂、坪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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