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乌镇派出所巡逻民警在凌晨2时,忽然发现镇标附近有一名男子把类似横幅的东西搬上电瓶三轮车。民警依法对其进行盘问检查,发现该电瓶三轮车上共装有3条横幅,而该男子也当场交代了偷窃横幅的违法事实。
通过进一步询问,该男子姓陈,25岁,浙江仙居县人,以卖大饼为生。看到有的电瓶三轮车上有雨篷,可以遮风挡雨非常羡慕。于是他也盘算着给自己的车子安装雨篷,可一问装雨篷也要几百元钱,便想到了用横幅作材料自己搭建一个。经过实地“勘查”,陈某发现乌镇镇子夜路上横幅相对较多。凌晨2时许,陈某便驱车来到乌镇镇子夜路,看到镇标附近几条横幅悬挂得较低,无须借助梯子也够得着,便直接用手将3条横幅扯下,装上车子。陈某以为大半夜了路上不会有人,“扯”几条横幅肯定是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被民警当场逮了个正着。
从悬挂此横幅的某公司了解中得知,制作这3条横幅需要费用300元,再加上给付广告公司等其他的费用,该公司总共损失了700元。而陈某也将带着悔恨失去5天的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