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院镇羊毛衫经营户孔建芬(化名)与顾客蒋琳(化名)因价格问题发生争吵,一怒之下,不小心将蒋琳左眼踢成重伤,为此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不久前,蒋琳带着女儿来到濮院羊毛衫市场工贸大道二区购买羊毛衫。当天上午10时左右,蒋琳走进了孔建芬的店铺,对其中几款羊毛衫的款式和颜色感到比较满意。孔建芬见机上前搭讪,但在商谈羊毛衫价格时两人互不让步,发生了争执,随后开始相互谩骂。
满心不快的蒋琳最后放弃了购买念头,领着女儿转头往外就走,孔建芬一步跨上去拉住了她,要求她购买之前选中的衣服,遭到蒋琳拒绝。孔建芬仍拉着对方不愿松手,在拉扯之中,蒋琳的包掉在了地上。
看到自己的包掉了,蒋琳急忙俯下身子去捡,而在这一刹那,孔建芬认为这是进攻的有利机会,便抬起脚向蒋琳的头部踢去。只听得一声惊呼,蒋琳捂住了眼睛,鲜血从她的指尖流了出来,孔建芬的脚上也沾上了蒋琳流出的鲜血。这时,孔建芬才意识到自己惹下祸了。
市人民法院认为,孔建芬因自己的过激行为而失去5年的自由,以及面临相关民事的赔偿,教训深刻。市民遇到日常纠纷,应冷静对待,以文明的方式予以妥善解决,从而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