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出台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帮扶活动实施办法》,以资金、物品、志愿医护、技术支持等多种形式为帮扶对象提供生活救助、儿童学习资助和生产技术帮助等。
据了解,实施办法规定,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因艾滋病致孤儿童和老人愿意接受“帮扶”工作的基础上,确定“帮扶”对象,建立帮扶对象信息库,做好结对志愿者的登记、签署保密协议、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帮扶”活动。同时,通过向社会公布捐助联系方式,接受社会资金、物资和技术上的捐助,建立专项救助基金,设置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帮扶”专项救助基金在同级财务部门的审计下,接受上级行政管理、审计部门的审查,接受社会监督。
现在,我市已经成立了由市政府办、卫生、民政、计生、妇联、红十字会、疾控中心等相关单位组成的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都将制订“帮扶”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