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了要回被拖欠的车费,竟帮助欠债人从毒贩那儿代买海洛因。近日,桐乡市人民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才千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张才千是一名个体驾驶员,吸毒人员张某经常包乘张才千的车,但欠下了数百元车费,张才千多次向她讨要不成。一日,张某与张才千商量,如果他能帮她代买毒品,以前拖欠的车费一并结清,另外每次再支付一定的车费。于是,2007年2月期间,张某事先与毒贩联系好后,先后两次让张才千前往指定的地点与毒贩接头,共购买海洛因0 .5克。张才千拿到毒品后,直接送到张某家中,张某归还了部分拖欠车费,另外又给了张才千50元作为其帮助购买毒品的来回车费。
不久,张某在一次与毒贩的交易中被当场抓获,经审讯,她交待了曾让张才千代买海洛因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