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鸣街道农民高明根(化名)因女友与人争执吃亏,意气用事替女友“出头”,在与对方斗殴中,情急之下用弹簧刀将人刺成重伤,一时的冲动行为,换来了多年的牢狱生涯。
高明根曾于2006年5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又于2007年5月因吸食毒品被市公安局拘留并强制戒毒。没想到出狱不久,他再次触犯刑法。事情发生在近期的一天下午,市某中学的7名女生为解决双方以往的矛盾,各自叫了一帮社会人员在本市梧桐街道时代广场西侧一弄堂内谈判,高明根的女友作为被叫帮手参与其中。谈判中,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引发争执后动手打架,高明根女友在打斗中吃亏后,立即打电话向高明根求援。
高明根接到消息后,带了两名帮手迅速赶到现场,得知对方已到附近一家网吧内上网,又掉头来到该网吧,一进门,立即被对方多人团团围住,高明根责问对方为何打他的女友,对方一人不由分说,迎面就是一拳,正中高明根面部,随后,双方开始动手互殴。打斗中,高明根急于突围,看见地上有一把弹簧刀,立即捡起刀子四下挥舞,将对方一人刺成重伤后仓皇逃跑。高明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并且高明根又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经市人民法院判决,判处高明根有期徒刑3年零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