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日前印发的《浙江省省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明确,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凭据报销。(《新华网》8月1日)
我国行政成本居高不下,职务消费快速膨胀,行政成本高居世界第一。这种背景下,从“开支标准”着手,严控包括出差在内的职务消费,无疑应该说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但同时不得不指出的是,这种积极意义委实又是相当有限和表面化的,并不足以从根本上让公务消费真正降下来。个中道理当然不难辨析:出差之类的职务消费所以那么容易膨胀、失控,根源在于支配着公务消费的公共权力本身太过奢侈、自由。具体来看,这种奢侈化的权力至少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权力的数量和规模太多太大。关于这一点,看看近年来各地公布的权力清单,便不难得出一个直观而深刻的印象。比如,在河北邯郸,“权力清单”显示,该市政府部门拥有的行政权力共计2515项;再如四川成都,“清单”揭示的权力数量高达5602项,而在北京,65个市属行政机关共有行政执法职权8735项。一个城市,公共权力动辄成千上万,那么多的事情都必须仰仗着政府来管理、裁度、审批、处罚,即使不考虑其中的腐败因素,如果把这些权力都“用足”,其对应所需的权力运行成本,显然不会多么低廉节俭,也实在节俭不了。
以作为权力运行成本组成部分的“公务出差”为例,既然政府权力如此之多、涉及的范围又是如此之广,需要公务员出席的活动如各种会议、检查评比、庆典等等,自然是少不了。而这样一来,即使出差开支标准控制得再严格,总体上的差旅成本,又如何节俭得了?
其二,权力在行使上的粗放、软约束。权大责小乃至有权无责,权力缺乏监督衍生的权力奢侈化、骄横化现象,仍然相当普遍。具体到行政成本职务消费控制上,这种奢侈化的表现为:一方面,公务和行政性支出成为最容易膨胀的财政开支项目,公务人员侵夺公共资金为自身牟利享受的冲动难以遏止,另一方面,除了正规的财税收入,各种行政性的政府收费居高不下。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曾指出,“几乎没有一个政府部门不收费”,“一些行政执法机构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罚款”。
既然政府财权在收支两个方面都如此方便、好用,约束阙如,再多政府自定的差旅开支规定,又于事何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