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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保护并重,打击、预防兼顾

桐乡法院:探索中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机制

2018年03月27日 08:41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童 法

  日前,记者从桐乡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被评为2017年度浙江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青少年违法犯罪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作为审判机关,桐乡法院历年来对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强调“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和预防并重”、“教育与挽救并重”等维权观念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审判原则。

  据悉,近年来,桐乡法院通过建立“合适成年人”制度,不断加强办案力量,提升未成年人办案质量,严把青少年维权“关”,在惩治、保护并重,打击、预防兼顾的前提下,努力做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也曾多次被评为嘉兴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提升办案质量

  维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

  《少年被告人情况调查表》《少年被告人家庭情况调查表》《少年被告人综合测试题》……日前,在一起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开庭前,桐乡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副庭长钟元元拿着一叠材料,正在与一名未成年被告人促膝长谈。

  “在庭前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个性特点、家庭情况、过去的表现、作案动机及归案后的心理状态,是办理每一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必要程序。”钟元元向记者介绍,在这些信息的基础上,办案法官才能在开庭审理前基本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主观恶性程度、社会危害性大小、对犯罪的认识及归案后的心理变化,以便有针对性地选择审理方式、找准教育的切入点。此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庭前办案法官一般也会约谈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从父母的角度了解未成年人的身心状况。

  法庭上,一锤落下,关系到的是一个人的未来。而未成年人因其特殊性,铸成大错时年龄尚小,未来的人生道路还很长。如何在法律惩处的同时,尽最大可能纠正他们的人生轨迹?

  “正因为容不得半点瑕疵,我们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要求极其严格。”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提升办案质量,2014年9月该院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审判庭,并顺应司法改革要求,抽调审判业务精通、办案经验丰富并且有耐心、有爱心、有强烈责任心的3名法官、助理专职从事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另外,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桐乡法院还会邀请学校、妇联、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具有丰富青少年工作经验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更加有效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15年至今,桐乡法院未成年审判庭共审结涉未成年刑事案件162件,判处237人,单处罚金2件,免予刑事处罚1件,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0,缓刑适用率40%左右。近年来,桐乡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近年来,桐乡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件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改判率及瑕疵率为零。

  健全关爱机制

  合适成年人引导被告人重回正轨

  一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的案件,因其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日前,在桐乡法院庭审现场,这名未成年被告人由合适成年人陪同出庭。记者了解到,早在2014年,桐乡法院就积极参与“合适成年人”制度的建立,并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参与指定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工作实施细则》。

  所谓合适成年人,就是指庭审时对于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到场的,经未成年被告人本人同意后,法院将通知桐乡市未保委成员单位,推选出一名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法学、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等相关知识的人作为未成年被告人的合适成年人出庭以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我们办理的许多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中,缺乏关爱的未成年人出狱后往往再犯率会比较高。”钟元元向记者解释道,合适成年人制度建立以后,过去无成年人陪同出庭的情况不再,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维护。而在合适成年人的关爱和教育下,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健康得到很好的引导,出狱后重回人生正轨远离犯罪的几率也大大提升。据统计,上述细则实施后至今,桐乡法院共为80余名未成年被告人通知合适成年人出庭参与诉讼。通过以上做法,该院办理的开庭审理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定代理人、成年家属或合适成年人到庭率100%。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在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审判工作中,桐乡法院还会同公、检、司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细化落实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规定;会同检察院出台《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实施办法(试行)》,对于11种涉及未成年被告人或被害人的刑事案件,由法院、检察院从嘉兴市康慈医院聘请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专业人员,对涉案未成年人出现的心理问题进行评估、制定方案、开展干预,并形成报告,从而提高其自我认知能力和社会环境适应能力,保持心理稳定和平衡发展。同时,在取得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基础上,依托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该院还定期选取典型案例与学校衔接,让广大学生参与庭审观摩,以真实、生动、鲜活的案例提醒广大青少年犯罪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筑牢宣传预防机制。

  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桐乡法院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还任重道远,困难与不足并存。通过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不足,今后,桐乡法院也将进一步学人之长,补己之短,争取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作出新的贡献。


编辑:张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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