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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推开

全市覆盖人数近80万

2017年11月17日 08:33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杨 薇 通讯员 高 蕴

  昨天下午,桐乡召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动员会暨居民医保工作会议,这标志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我市的全面推开和2018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正式启动。据悉,2018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总筹资1420元/人,内含长期护理保险12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430元,各级财政补助990元/人。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以社会互助共济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护理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基本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桐乡长期护理保险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统一全部纳入,我市覆盖人数近80万。

  哪些人可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治疗的参保人员,经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生活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内容包括清洁照料、睡眠照料、饮食照料、排泄照料、卧位与安全照料、病情观察、心理安慰、康复照护及清洁消毒等项目。

  如何享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需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由本人、近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向提供服务的定点服务机构提出;定点服务机构经过初步筛查后,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居家人员需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也可向所属村(社区)提出,村(社区)将申请材料交至所属镇(街道)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由镇(街道)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统一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同时,参保人员在定点服务机构接受长期护理服务,发生符合规定的床位费、护理服务费、护理设备使用费、护理耗材等护理费用,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设最高支付限额。长期护理保险设最高支付限额暂行标准为:长期24小时连续护理定点医疗机构为2400元/月、定点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为3000元/月,定期上门居家护理为1200元/月。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其余由个人自负;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由个人承担。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长期24小时连续护理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按70%支付;定期上门居家护理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按8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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