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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违建”打出“重拳”

截至10月底,桐乡已有8处违法建筑被拉进“黑名单”

2017年11月14日 08:35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朱灵洁

  “终于从‘黑名单’中被移除了,这下可以顺利办不动产权证书了!”市民姚先生在梧桐街道的西郊庄园购买了一处新房,日前,房屋已经交付并进入了装修阶段,姚先生本想去把不动产权证书办了,没想到因为装修过程中的某些施工方案破坏了房屋原有的结构,被前来现场踏勘的工作人员认定为违法建筑。工作人员告诉姚先生,只有将违法建筑拆除并再次进行现场查看,认定不存在违法建筑后才能进行房产证的办理。在了解情况后,姚先生主动整改,房屋现已顺利进入办证手续。

  如今,姚先生碰到的情况在我市已不是个案。昨天,记者从市“三改一拆”办了解到,《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违法建筑采取“六不予”政策的实施意见》(“六不予”即对全市范围内的违法建筑采取“不予不动产首次登记”、“不予不动产转移、变更登记”、“不予不动产抵押登记”、“不予核发相关证照”、“不予提供公共服务”、“不予资信评优评奖”等措施)自今年10月1日正式出台以来,截至10月底,市“三改一拆”办共计从市金融机构窗口和审批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收到办理首次登记、过户、不动产抵押等申请126起,现已现场踏勘105处,发现违法建筑10处,其中两处已由房屋所有人主动进行拆除。

  “在接到办理首次登记、过户、抵押等申请后,我们会在第一时间指派市‘三改一拆’办、市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房屋属地责任主体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检查该房屋是否存在违法建筑,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认定结果函告至相关金融机构以及不动产登记窗口。”市“三改一拆”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若确认现场并无违法建筑存在的,则该房屋可进入正常审批环节,若认定存在的,则将被拉进“黑名单”。

  “对违法建筑的限制措施从被确认或者标记‘黑名单’后,‘六不予’将保持长期有效,直至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踏勘核实该违法建筑已整改到位,限制才会予以解除。”市“三改一拆”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剩下还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8处房屋,该办已抄告相关部门,对其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查处。

  “此次桐乡重拳出击,对违法建筑采取‘六不予’措施,不仅是为了防止新建违法建筑的产生,也是为了进一步加强长效管控,引导市民在法治环境下形成控违拆违的自觉意识。”上述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市将充分利用好“六不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违法建筑的依法查处,助推“美丽桐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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