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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将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教、查处力度

2017年01月17日 08:57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张应隆

  去年9月1日桐乡市区及部分镇(街道)全面启动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记者昨天从桐乡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获悉,自去年9月1日至今,警方共计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17起。相关负责人表示,春节临近,市禁燃办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教工作及查处力度。

  2016年12月30日中午,市公安局振东派出所接110报警指令称,桐乡市梧桐街道南港校区南苑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接到报警后,民警王少杰、陆益锋赶到现场,发现该小区楼道下停了一辆白色新轿车,新车附近放置着4个刚刚燃放完毕的烟花盒。民警现场询问调查后很快找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事主肖某。肖某称,自己确因购置新车燃放烟花爆竹。而此地属于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当天,民警依法将肖某传唤至振东派出所所进行调查。

  根据《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警方将对肖某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理。“我不该在禁燃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得知将要被处罚的消息,肖某十分后悔。市禁燃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元旦、春节等一些重要节假日过去历来是市民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虽然自去年启动禁燃工作后,在市区及部分镇(街道)主要镇区划定禁燃区域后燃放情况已大有减少,但仍不乏“顶风作案”者。

  “烟花爆竹引起大气污染、引发消防隐患,随着城市不断发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是大势所趋。”相关负责人称,春节临近,针对节假日期间的特殊情况,市禁燃办将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教和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各类宣传、劝阻工作的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切实有效地利用各职能部门、责任主体优势开展禁燃禁放工作,营造浓厚的禁燃氛围。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公安机关也将及时有效查处,通过治安处罚手段,依法严厉打击此类行为。

  桐乡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范围:

  桐乡市主城区:二环南路以北、二环东路以西、二环北路以南、二环西路以东所围区域;

  崇福镇区:320国道沿线以北、经三路以西、店街塘港与中山路相接区以南、崇新线以东所围区域;

  濮院镇区:永越大道以北、月河桥港以西、紫荆路以南、永兴港以东所围区域;

  乌镇镇区:虹桥村、浮澜桥村、分水墩村、银杏社区、南宫社区、东苑社区所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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