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唯一 新闻门户

年底讨薪不如平时“护薪”

2017年01月06日 08:51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张卓君 通讯员 沈筱莉

  年终岁尾,辛苦了一年的打工者开始陆续返乡过年,此时往往也进入了“讨薪”高峰期。有歌词这么唱:“有钱没钱,回家过年”,但谁不想带着一年的“辛苦钱”回乡呢?在某些情况下,有少部分劳动者抱着急于回家过年的心态,“讨”着“讨”着就变成了“暴力讨薪”或是“玩命讨薪”了。这两种极端的讨薪方式,其实是得不偿失的。

  那么,一旦碰到欠薪事件,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最近,市法律援助中心正在处理一桩典型的群体性讨薪案件。

  李强(化名)和妻子在桐乡某服装企业打工多年,企业里还有不少和李强一起过来的老乡。虽然工作辛苦,但是跟着老板久了,他们对企业也有感情了。

  2015年年底,到了原本发工资的日子,老板满是歉意地跟工人说,这几天资金紧张,工资可能得欠着了,先给大家发点生活费,下个月工资一定会补给大家的。李强和其他工人也没觉得什么,接受了老板的“安排”。

  每月工资少发了或不发,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了2016年下半年。2016年10月,一伙人忽然来到企业,准备强行搬走生产设备。这时候,李强他们才知道老板出事了。工人们赶紧联系了当地劳动部门。眼看着老板因为欠债付不起工钱了,工人们后悔不已,早就听说老板借了高利贷,但企业一直是正常运作的,他们虽然没有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但觉得企业在正常运作,所以就一直这样做下去。

  当晚,司法、公安等部门迅速介入,市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为工人们指派了律师。第二天,法院在接到财产保全申请后,立即查封了该企业的财产。目前,该案件在市法援中心和法援律师的努力下,已经进入了最后的执行阶段。李强和工友们有望拿到被拖欠了许久的工资。

  负责此案的法援律师是浙江景雅律师事务所的殳虹。她告诉记者,在办理该案件时,讨薪的劳动者从当初的10多个人陆续增加到了43人,涉及资金总数56万多元。此外,还有3名超年龄的劳动者需向法院提出诉讼。大多数劳动者没法给出工资证明,只有“口头承诺”,最后只能通过工友们互相作证来清算工资。

  群体性讨薪事件的共性往往如此。随着案件不断深入,牵涉其中的劳动者“越滚越多”,而且大多数劳动者缺乏工资证明的证据,一旦进入诉讼程序,易导致所欠工资认定困难。

  一份符合要求的工资证明,应该算是群体性讨薪事件得以妥善处置的关键。那么,什么样的工资证明才作数呢?殳虹说,一是,在正规劳动合同签订时,必须把工资计算方法写清楚,劳动合同除了企业一份,劳动者也要保留一份。二是,最好使用工资卡。但光有工资卡还是不够的,劳动者要看清楚每个月工资的来源是否是企业账户。因为不少企业支出是从老板的个人账户中支出的。

  群体性讨薪事件,还经常发生在中小企业中。在一些财务不正规的企业中,企业主掌握着财权,相当于掌握着这家企业的“生命线”。一旦企业有了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必须提高警觉,不能一拖再拖。

  记者从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针对农民工讨薪,该中心出台了不少便民举措。对因农民工讨薪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于审查经济困难证明,简化程序,快速受理、快速指派、快速办结;申请人还可通过微信、微博和QQ申请法律援助,便于已在外地的农民工兄弟申请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是桐乡市环城东路1289号,电话:12345。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博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所属专题: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新闻标签:编辑:王志杰
相关稿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钱江晚报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8 市府网:55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