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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发出首张“县级”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6年09月22日 08:16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严晓萍

  近日,桐乡市安监局行政审批窗口向空气化工产品(桐乡)有限公司换发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也是桐乡市安监局自承接浙江省安监局下放审批权限后发出的第一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记者了解到,桐乡市作为省政府确定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市,积极承接省安监局下放的危险化学品审批权限。目前,除了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企业、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生产企业这五类企业外,其他桐乡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事项均由省安监局委托桐乡市安监局实施。

  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企业只需向桐乡市安监局提交纸质资料和网上申请,经桐乡市安监局申请受理、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和审查整改确认,再通过公文传输系统向省安监局传送审批文件和最终文书,通过以上审核的企业可以直接到桐乡市安监局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优化审批服务和现场审查前置,在完成相关审批工作后,从上报省局到拿到许可证,原先的一个多月时间缩短到现在最快只需要1天,进一步简化了审批流程,极大加快了审批时效,赢得了企业的好评。

  接下来,桐乡市安监局将继续按照“廉洁高效、服务优先”的原则做好行政许可工作,同时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确保委托下放审批事项“接得住、拿得稳、办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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