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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部门抓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2016年09月21日 08:1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者张应隆通讯员严晓萍

  昨天,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为切实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该局近期从许可、执法、宣传三方面入手,全面助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顺利推进。

  “每一个前来购买烟花爆竹的消费者必须告知他们具体的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否则将被相关部门处罚。”9月19日上午,振东新区安监站工作人员陆建明来到市区和平路65号桐乡市梧桐振东满天星烟花爆竹店,在与商店负责人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禁燃禁放责任状》的同时,要求店家将《实行禁放区域示意图》张贴上墙,并对每一位前来购买烟花爆竹的消费者告知宣传。

  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针对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已全面铺开。与振东新区一样,连日来,全市各镇(街道)安监站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上门宣传走访工作,分批次与全市197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禁燃禁放责任状》。此外,安监部门还印制了《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实行禁放区域示意图》分发至各烟花爆竹零售店内,要求张贴上墙;要求各零售店向每位购买烟花爆竹的消费者告知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并发放禁燃禁放区域示意图宣传单,不断提升市民的安全意识和环保观念。

  在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的同时,安监部门也继续着力打击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日前,接群众举报,市安监局就在我市一家副食品商店内,迅速查处了一起烟花爆竹无证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在现场共查获非法烟花爆竹20余箱。该零售店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规定,安监部门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没收涉嫌非法经营的20余箱烟花爆竹的处罚。截至目前,安监部门已立案查处无证销售、超量储存等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15起。

  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全面配合做好全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接下来,市安监局还将从严审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现场安全条件,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存放地点分布进行合理规划,同时采取对禁燃禁放区域内现有网点进行整治、实行自然淘汰关闭、不许可新申报网点等措施,逐步实现禁燃禁放区域内禁售工作。

  同时,安监部门也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营造全民参与、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生活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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