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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出台《关于促进互联网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七大重点方向

40条鼓励政策,支持互联网创业

2015年09月25日 09:22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周玥

  9月15日,桐乡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引进和培育市场主体、建设创业平台、企业自主创新等七大重点方向。40条鼓励和支持政策,涵盖工业、农业、旅游业等产业,释放出运用信息技术加快生产方式转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变革信号。

  该《意见》的实施,意味着桐乡已牢牢抓住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落户乌镇的契机。那么,哪些主体将享受政策优惠?创业创新有怎样的鼓励和支持?

  市场主体引进和培育

  互联网企业注册登记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互联网企业允许“一址多照”;允许使用自有或租用的住宅或厂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登记,支持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互联网企业。

  新引进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且二年内到位的互联网企业(互联网金融企业除外),经认定给予注册资本3%、限额500万元的奖励。

  投资兴建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经认定给予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或者设备投资的30%、限额1000万元的奖励。

  互联网初创企业、小微企业入驻众创空间平台,给予相关房租减免、种子资金、信贷支持等扶持政策,提供配套基础设施。

  对知名互联网行业龙头企业落户桐乡、通过新认定且年营业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互联网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等,给予相应奖励和补助。

  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注册登记,优先保障互联网项目用地、用房、用能。

  创业创新平台建设

  鼓励支持投资建设互联网创业创新中心、众创空间和产业集聚区,并鼓励利用闲置、低效房产进行建设,根据运维情况给予限额150万元奖励。

  设立符合规定条件的互联网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培训学院(基地)、互联网大学,给予限额300万元扶持奖励。

  鼓励组建中介机构联合服务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平台开展产业服务工作,给予政策扶持。

  企业自主创新

  鼓励互联网企业开展高新技术、软件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电子商务企业认定,享受相应政策,鼓励企业向上争取政策支持。

  对于在我市实施的、由互联网企业承担的省及国家级各类计划及项目,分别给予限额100万元、300万元的配套支持。

  鼓励企业开展互联网产品、技术的自主研发,对经认定的项目,在研发阶段的前3年,按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的10%给予补助(已享受所得税加计扣除的企业除外),单个企业当年度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研发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研发项目,单个项目当年度奖励限额提高至200万元。

  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数字内容、软件等产品,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推进“互联网+”

  对“机器换人”重点项目、信息化重点项目,予以设备投资9%、限额300万元的补助;对列入省级“机器换人”试点、采购先进工业机器人的项目,予以设备投资10%、限额400万元的补助。

  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两化”深度融合示范(试点)企业(区)、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项目以及服务本市企业50家以上且服务收入超100万元的信息化服务平台,予以奖励。

  给予符合条件、有云服务需求的企业每年限额10万元的“云电子券”。在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过程中共享服务机构进行检测、科技查询服务的,给予企业每年限额5万元的“创新券”抵用。对智慧农业建设和项目、智慧旅游建设,给予一定限额的奖励。

  发展电子商务

  对经主管部门备案认定,建设独立行业第三方电商平台的项目,给予运营主体软件和设备投资额30%、单个项目限额200万元的奖励。

  对经认定的电子商务中心(集聚区、园区)根据经营面积、入驻企业和营业收入每年给予限额50万元的奖励;对电商企业年度网络开票销售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和10亿元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经认定的电商智能仓储物流项目,给予设备和软件投资25%,限额200万元的补助。获得省和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企业的,分别给予相应奖励。列入规划的淘宝试点村,根据考核给予一定额度奖励。对认定的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和企业给予奖励。

  金融支持

  建立总规模为10亿元的互联网经济创业投资基金。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和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互联网产业项目。由市财政和银行共同设立2亿元的资金风险池,引导贷款20亿元,支持互联网中小微企业创业,可提供100万元以内担保费率0.5%、基准利率1.2倍以内的银行贷款。每年切块不少于1亿元的担保信用额度,支持互联网企业发展。鼓励互联网企业上市融资,给予相应奖励。

  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互联网产业创业人才、创业团队来桐创业。凡在互联网相关领域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或机构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担任中高级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来桐乡创业,创业项目经评审答辩,可将创业团队负责人认定为桐乡市级创业领军人才,给予50万~50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

  对创业人才参加全国性创业创新大赛并获奖的互联网产业项目,优先入驻各类创业创新平台,并经申报审核,可直接将团队负责人认定为桐乡市级创业领军人才,并给予50~30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对在桐乡落户的获得中国创业

  创新大赛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行业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互联网产业项目(团队),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以及限额300万元的产业化配套奖励。鼓励多种渠道和方式培养人才。鼓励在桐院校设立互联网相关专业,培养互联网产业急需人才,给予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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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新闻标签:鼓励 支持 互联网 给予 奖励 编辑: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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