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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检察:撑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伞

2015年09月24日 08:33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童 剑

  记者近日从桐乡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年初以来,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审查起诉案件80件139人,其中未成年人99人,占比高达71.2%。在办理这些未成年人案件时,如何通过教育、感化,让误入歧途、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重回人生正轨?对未成年受害者,又应通过怎样的方式、机制,帮扶他们走出阴影?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院不断创新,通过探索,建立了全面、到位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今年以来,共对涉案的未成年人作出绝对不起诉1人,相对不起诉12人。在完成常规工作外,该院检察官还积极投身社会,服务群众,在构筑少年儿童和谐成长环境、关爱贫困残障少年儿童成长等方面作出贡献。

  缜密办案:未满16岁的少年免去刑罚

  2014年12月,桐乡警方破获一起QQ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通过QQ发布低价手机广告,诱使受害人上当受骗,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共有30人,其中5人未满18周岁。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人李美佳提审了犯罪嫌疑人小华(化名),对其进行了身份信息核实。“我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报大了,实际是1998年10月出生的。”

  小华的一句话,引起承办人的警觉,因为在前阶段的笔录中,小华从未提及自己是1998出生的。小华作案时为2014年9月,如果按照其所说的实际出生年月,其犯案时应当未满16周岁。真是这样,这起案件的处罚结果将会大不相同,小华有可能是无罪的。由于涉及罪与非罪,承办人展开多方求证。通过联系小华远在广东的父母,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寄送了出生证明,最终,小华所说的话得到证实。根据出生证明上的出生日期信息,当事人小华犯案时未满16周岁,检察机关对这一事实予以认定,今年5月,该院对小华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真是太感谢检察官了,我以为什么时候出生没啥影响,没想到竟然会免罪。”得知这一消息,小华对办案检察官再三道谢。

  “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必须缜密、严谨,因为一旦出现差错,对当事人来说,会对他今后的人生造成巨大影响。”桐乡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少未成年人不懂法、不知法,也不懂得保护自己,检察机关以缜密、谨慎的态度办案,强烈、高度的责任心,最终使这起案件没有成为错案,未满16周岁的小华得到了应有的法律保护。

  法治课堂:多种途径为青少年讲法、普法

  2015年2月寒假,桐乡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钟黎又一次登上桐乡七中的教师讲台,为该校所有在校学生带去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孩子们对哪些法制话题感兴趣,如何上课才能让这些枯燥的法律条文“钻”进他们的心里,如今对钟黎来说都已轻车熟路。

  据悉,2011年起,钟黎受聘成为桐乡七中的法制副校长,每年寒暑假均会到学校为在校学生讲课。课堂内容涉及少年儿童生长发育的特点与犯罪心理、预防违法犯罪要素解释、少年儿童如何自我保护等等,只要是与青少年犯罪相关的话题,都被她一一搬上了课堂。课堂上,钟黎往往以精辟的理论阐述辅以案件实例,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受到校方、学生与家长们的热烈欢迎。

  此外,未检科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滋挠校园的案件,及时帮助学校解决学校周边影响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积极为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献计献策。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少年儿童教育、保护和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学校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钟黎表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载体有很多,2012年以来,未检科还积极联系结对村组,并与驻村干部密切配合,每年开展一次“我与检察官过暑假”活动,以知识竞赛、法律讲堂、检察体验日等形式与农村小朋友们共同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等法律,大力开展少年儿童普法工作。

  心理干预:让涉案被害人重拾生活信心

  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不仅有涉嫌犯罪一方是未成年人,同样,也有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在这类案件中,由于被害人年龄幼小,身心尚不健全,一次伤害往往就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为了让未成年人受害人能够及早走出阴影,2014年3月,桐乡市人民检察院将心理干预引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聘请了桐乡市康慈医院的赵和丹和李亚玲两位医生,并向她们颁发了特约心理咨询师聘书。两位心理咨询师与相关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和法官共同组成心理干预小组,对出现心理危机的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专业化、持续性的心理评估干预。

  12岁的小雯(化名)是桐乡检察院2013年曾办理的一起案件的受害人,2014年,她成为桐乡检察院首例被害人心理干预机制的帮扶对象。在心理帮扶之初,赵和丹医生并没有告诉小雯自己是一名心理医生,而是通过各种方式、亲近受害人,获得她的信任,并很快与小雯成为好朋友。此后,小雯有什么心事,也很愿意与“大姐姐”说,心理干预很快起到了作用。如今,小雯的父母也说,感到小雯又重新恢复了活泼可爱,心情开朗的性格。而在帮扶过程中,办案检察官也时常到小雯家走动,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助,在双方的努力下,小雯逐渐走出了心理的阴影。

  据介绍,有数据显示,不少涉嫌犯罪、或是在案件中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都存在程度不等的心理问题,如抑郁、恐惧、敌对、自卑、闭塞等。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案件的特殊性及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是否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如何进行干预,是摆在办案人员面前的突出问题。虽然小雯经过心理干预后,逐渐好转,但桐乡检察院心理干预机制成立后,当事人自己或其家长愿意接受心理干预的案例并不多。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更多的案例中,当事人本人或是其父母,对心理干预机制有较大的抵触。”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他们也希望走出阴影,但依然对心理干预存在较大怀疑。但实际上,心理干预如果及早介入,就能更大幅度的降低未来对孩子影响。通过较为系统的心理评估干预,不仅有利于未成年刑事被告人摆脱心理阴影,早日改过自新,还能有效弥合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心理创伤。他希望未来,在这类案件中,桐乡检察院的心理干预机制能得到更多人的认可,给更多涉案未成年人带去帮助,起到更大作用。

  检察官为“五水共治”工程建设项目护航

  9月17日上午,桐乡市检察院濮院检察室两名检察人员,来到濮院镇红旗漾村“五水共治”生态养殖污水处理工程验收现场进行工程同步预防。据了解,这次验收是建设该工程的濮院镇三个村中的最后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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