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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建立法援与民检协作机制

2014年12月11日 07:39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沈筱莉

  记者昨天从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桐乡市人民检察院和桐乡市司法局于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暨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协作作出详细规定。

  据介绍,该《意见》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发现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符合相关条件的,或者发现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援助机构可建议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诉。同时,检察机关在受理民事、行政案件时,如发现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所诉请的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可以告知其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意见》明确了法律援助机构在办理涉及农民工权益保障、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及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行政案件时,可提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或督促起诉。同时还规定,检察机关与法律援助机构建立相互配合、信息互通的协作机制。

  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发挥检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合力,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与法律援助之间的协作配合,保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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