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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300万 主犯被判无期家人捂赃缓刑

2014年10月15日 21:22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 首席记者 施宇翔

  冬日清晨,天还没亮,马路上没什么人,一名男子正准备晨练,却突然被3名男子强行架上车绑走了。

  这个常出现在影视剧中的桥段,却真实地发生在了浙江省桐乡市的街头。今天上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宋某被胖无期徒刑。

  嘉兴企业老总晨练时被绑架

  劫匪成功勒索到手300万

  今年33岁的宋某绰号“利哥”,浙江省海宁市人。这位“利哥”前科累累——2001年5月26日因非法持有警械警棍被行政拘留10日;2004年10月9日在北京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吕老板是浙江桐乡多家企业的老总,身家不菲。

  “利哥”盯上了吕老板,故事由此开始。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宋某想通过绑架来勒索财物,并锁定目标吕老板。

  今年1月23日清晨5点40分左右,宋某纠集了被告人李某、付某,在桐乡市崇福镇崇德东路世纪联华超市门口,趁吕老板准备晨练,使用暴力手段,把他架到轿车内,随即驾车离开,一直到江苏省湖州市吴兴区的西山脚下。

  在绑架的过程中,宋某向吕老板索要300万元。吕老板打电话联系自己公司的财务准备300万元,又联系朋友陈某,让他帮忙送钱到约定地点。

  在成功勒索到300万元现金后,3人将吕老板放走,分赃后逃离。

  其中,宋某分得140万元,李某、付某各分得80万元。

  宋某第一时间将赃款分散在自己家和亲友处,还还了11.5万元赌债。李某则用赃款买了1辆福特蒙迪欧轿车、1条项链、1部苹果5S手机。付某也入手1条项链和1部苹果5S手机。

  主犯获无期徒刑

  窝藏赃款的亲戚被判缓刑

  然而,仅仅在第二天凌晨3点左右,警方就在海宁市盐官镇宋某家中将其抓获。在抓捕过程中,宋某还试图逃跑并丢弃了部分赃款。1月26日凌晨1点左右,付某、李某也在江苏省淮安市一农户家中落网。

  在宋某被抓之后,他的妻子周某和岳父母周金某、留某明知家中顶楼楼台上拾得的现金是宋某犯罪所得赃款,仍将其窝藏、转移,数额总计为20.66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李某、付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索要300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被告人周某、周金某、留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其中,被告人宋某、李某、付某绑架人质,勒索巨额财物,社会危害性大。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宋某犯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李某、付某各获刑13年和12年;而宋某的妻子、岳父岳母也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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