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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做传销瞄准同学,致其重伤被判刑

2014年10月10日 07:33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 记者 张卓君 通讯员 童法

  “我法律意识淡薄,不小心走上了这条不归路,他是我的同学,对他造成这样的伤害,我心里真的非常内疚……”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张某希望求得被害人的原谅。近日,桐乡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

  张某是个90后的贵州小伙,大学肄业便来桐乡打工。一次与朋友吃饭时,张某听说有个工作只要每天呆在房间里,就可以赚很多钱。正愁找不到工作的张某二话不说就加入了这个能赚大钱的组织。

  所谓能赚大钱,其实是传销组织的骗局。经过一番洗脑之后,张某的第一单生意瞄准了自己的同学。去年7月,张某谎称自己在做啤酒生意,邀大学同学小刘来桐乡玩。

  一听是大学同学邀请,小刘二话不说,第二天便来到桐乡。

  张某将小刘约至市区一个传销窝点内。寒暄一番后,张某谎称要出去一下,让朋友陪小刘打牌。

  张某走后,留下的朋友立即变了脸,不仅没收了小刘的手机,还不准其随意外出。在这间大门反锁、装着防盗窗的房间里,小刘过了两天。他的一举一动都有人在旁监视。无奈之下,小刘趁上厕所之机,砸窗逃跑,不慎坠楼摔成了重伤。

  之后,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结伙他人,在从事传销过程中,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造成他人重伤,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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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新闻标签: 小刘 桐乡 朋友 非法拘禁罪 赚大钱 编辑: 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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